李爽:《〈龙泉司法档案选编〉的整理与出版》,《书品》,2014年第2期

【摘要】

  龙泉司法档案是继巴县档案、南部县衙档案、台湾淡新档案、宝坻档案、黄岩档案之后,历史时期档案文献的又一次重大发现。这批档案是建国后从龙泉原地方法院完整接收而来的,现保存于浙江省龙泉市档案馆,共17333卷,88万余页,时间自清咸丰八年(1858)始,至1949年止,记录的诉讼案件超过两万个,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、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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