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正贞:《从诉讼档案回到契约活动的现场——以晚清民初的龙泉司法档案为例》,《浙江社会科学》,2014年第1期

【摘要】

  诉讼档案中的契约是"镶嵌"在具体的事件和时空环境中的,它们既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,同时还是诉讼事件的一部分。我们可以据此重回契约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历史现场,探讨传统社会的契约秩序和观念。诉讼档案反映契约订立的场景,包括双方商议的过程、口头的约定甚至氛围等。诉讼档案展现了契约在分家、交易、纠纷、诉讼等场合,被翻检出来,重新阅读、解释,并在不同的人手中流转的过程。诉讼档案展现契约运行的法律环境的变化。这些档案说明,中国传统的契约是在具体而生动的社会关系中运行的,一旦远离了这个社会关系(不论是在空间上还是时间上),对契约的理解就存在着危险,这不论对于当时人还是今天的研究者,都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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