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
近年来,随着司法档案越来越多地运用到了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当中,其蕴藏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。如田涛对黄岩和徽州民间契约档案的收集和研究、侯欣一对苏区司法档案的研究、俞江对宝坻档案的研究、里赞对南部县司法档案的整理研究等等,都离不开对相关档案的挖掘。2007年,龙泉市档案馆保存的大量民国年间龙泉地方法院档案一经面世,立即引发了学界、档案界和社会各方的关注和重视。这些档案的主体是基层法律档案文书, 包括晚清至民国时期, 当事人或讼师、律师撰写的诉状、辩诉状的原件及抄本或副状, 知县、承审员或法院推事的历次判词、调解笔录、言词辩论记录、庭审口供、传票、保状、结状、领状, 以及各级法院、检察院、监狱等司法机构之间的来往公函。这些档案是研究民国时期司法制度以及民国社会变迁的第一手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