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俊:《民国龙泉山产诉讼中的“履勘”》,《浙江档案》2013年第12期

【摘要】

  在民国时期,关于山林田土的纠纷一向是各地诉讼的主体,而位于浙南的龙泉属多山地形,向有"九山半水半分田"之称,山产纠纷更为常见。一方面是由于很多民众的生计仰赖山林所出,因之而起的产权纠纷相应容易发生;另一方面则由于山林分界、管业流转等相较田地更为混乱不清。山林产权一旦涉讼,大多需要实地踏勘,这是调查取证、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。踏勘所获得的信息,往往会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,甚至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。龙泉司法档案保存了大量因山产涉讼的诉讼案卷,其中留存有丰富的履勘实践记录,它们展示了种种相似而又不同的履勘细节。本文仅是据民国龙泉司法档案,对当时龙泉山产诉讼过程中的履勘作一概括性的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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